东政发〔2 0 1 6〕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政府各部门、 单位:
为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 推动义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 0 1 5〕6 7号文件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 ( 鲁政发〔2 0 1 6〕1号) 精神, 市政府决定, 自2 0 1 6年起, 调整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用2年的时间, 建立统一的、 市县财政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主要内容
( 一)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 三免一补” 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 免费提供教科书、 免费提供作业本, 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统称“ 三免一补” ) .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省财政厅、 教育厅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免费教科书资金、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按照省规定执行.免费作业本资金, 市与县区分担比例不变.
( 二)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 含民办学校) 按照不低于省财政厅、 教育厅统一确定的全省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 所需资金市级及以下承担部分, 市与县区分担比例不变.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 规模较小学校补助水平, 所需资金按照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分担比例执行.现有公用经费补助标准高于基准定额的县区, 要确保水平不降低, 同时鼓励各县区结合实际提高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市财政局、 教育局在基准定额基础上适时调整公用经费标准.
( 三) 巩固完善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市财政结合中央、 省级校舍维修改造资金、 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资金, 对各县区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维修改造、 抗震加固、 改扩建校舍及其附属设施给予适当支持.建立城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市属学校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承担, 县区所属学校所需资金由县区承担.
( 四) 巩固落实城乡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政策.市财政加大对县区的转移支付力度, 支持各县区落实教师工资政策.县级政府确保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教育部门在分配绩效工资时, 要加大对艰苦贫困地区和薄弱学校的倾斜力度.
继续实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等重点工程, 着力解决城乡义务教育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 实施步骤
( 一) 自2 0 1 6年春季学期起,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我市2 0 1 6年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为: 普通小学每生每年7 1 0元、 普通初中每生每年9 1 0元.在此基础上, 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 0 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 对农村不足1 0 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 按1 0 0人核定公用经费; 特殊教育学校按每生每年6 0 0 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同时, 按照省政府的有关要求,我市将城市义务教育免杂费补助政策转化为公用经费补助政策.( 二) 自2 0 1 7年春季学期起,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 三免一补” 政策.在继续落实好农村学生“ 三免一补” 和城市学生免除学杂费、 免费提供教科书、 免费提供作业本政策的同时, 向城市学生推行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 对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费补助, 将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范围统一扩大到在校寄宿生的3 0 %.2 0 1 7年, 进一步提高农村规模较小学校的经费保障水平.对农村超过1 0 0人不足2 0 0人的规模较小的学校, 按2 0 0人核定公用经费.
( 三) 以后年度, 根据义务教育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适时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相关政策措施.中国石油大学( 华东) 、 济军基地等所属义务教育学校经费保障机制, 与所在县区同步完善, 所需经费按照现行体制予以保障.三、 组织保障
各县区、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 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要按照义务教育“ 以县为主” 的管理体制, 落实管理主体责任; 要发挥统筹作用, 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于2 0 1 6年5月底前报市财政局、 教育局.各级教育部门要结合人口流动的规律、 趋势和城市发展规划, 科学合理布局义务教育学校; 要加强义务教育基础信息管理工作, 确保学生学籍信息、 学校基本情况、 教师信息等数据真实准确.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经费分担责任, 足额落实应承担的资金, 并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各级价格、 审计、 监察等部门要齐抓共管, 共同加强对义务教育资金使用管理、 学校收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东营市人民政府
2 0 1 6年4月1 1日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 0 1 6年4月1 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