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备中心〔2021〕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关于举办2021全国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展评活动的通知》(装备中心〔2021〕9号)精神,鉴于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活动组委会组织学科专家通过函审方式对通过初评的作品进行了评审,共评选出一等奖作品118件,二等奖作品230件,三等奖作品210件,提名奖作品37件。48名教师通过自制教具能手审核。
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相关单位和个人可在我中心网站(http://www.zbzx.edu.cn)进行查询,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1年12月29日-2022年1月7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可具名(姓名、单位、联系电话)以书面形式(邮寄或传真)向活动组委会秘书处反映,经查明反映情况属实的,组委会将做相应处理。
联系方式:
教育部教育装备研究与发展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35号 邮编:100080
电话:010-62514734 传真:010-62514733
联系人:王煜琪、陈群
附件:
附件1:2021全国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展评活动作品评审结果公示.pdf
附件2:2021全国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展评活动能手评审结果公示.pdf
教育部教育装备研究与发展中心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