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编制背景、意义
为适应新型城镇化和教育现代化发展需要,贯彻执行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教育事业发展的相关文件精神,根据东营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东营市教育局组织编制了《东营市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以持续优化城乡教育设施布局,全面深入推进教育现代化,实现东营教育更具活力、更高品质发展,建成高质量教育体系。
二、 规划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15年修正)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年修正)
(四)《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鲁教基发〔2018〕4号)
(五)《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鲁教基发〔2017〕1号)
(六)《山东省学前教育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2号)
三、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近期至2025年。
四、规划对象
规划对象为学前教育设施、义务教育设施、高中阶段教育设施、高等教育设施以及其他教育设施。具体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校外实践基地等。
五、规划原则
(一)统筹规划,适度超前,优先发展。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确立教育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地位。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统筹其他相关规划及城市开发建设,发挥教育设施引领城市建设的先导作用,适度超前规划,预留发展空间,满足现代教育体系建设要求。
(二)整合资源,优化布局,促进公平。
立足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的理念,确保每一个学生公平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结合现状教育设施规模及分布,因地制宜,优化教育设施空间布局,为实现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和优质均衡发展提供空间保障,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就近入学的需求。
(三)近远结合,预留充分,分区实施。
遵循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按照教育发展规律处理好近期建设和远期发展的关系。近期以优化教育设施布局、提升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供给为主线;远期结合人口和城市发展,留足留好教育设施升级改造和新建的空间,应对未来城市发展和教育发展需求。
六、规划主要内容
至规划期末,全市共规划各类教育设施732所,其中幼儿园477所,小学120所,初中53所,九年一贯制学校48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2所,普通高中15所,中等职业学校11所,特殊教育学校6所。各县区教育设施布局情况如下:
东营区规划幼儿园127所,小学19所,初中6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1所,普通高中5所,中等职业学校3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
河口区规划幼儿园43所,小学16所,初中7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1所,普通高中1所,中等职业学校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
垦利区规划幼儿园56所,小学17所,初中7所,九年一贯制学校4所,普通高中2所,中等职业学校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
广饶县规划幼儿园119所,小学29所,初中15所,九年一贯制学校7所,普通高中2所,中等职业学校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
利津县规划幼儿园36所,小学13所,初中7所,九年一贯制学校5所,普通高中2所,中等职业学校2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
开发区规划幼儿园96所,小学26所,初中1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9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1所,普通高中3所,中等职业学校3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