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推进乡村教育振兴专项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3-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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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东营市教育局

一、起草背景

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提出的殷切希望。2021年4月,教育部函复支持山东省开展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试点,山东省作为目前全国唯一获教育部支持的试点省份,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建设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专项工作方案》(鲁政办字〔2022〕168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市教育局牵头制定我市工作方案,抓好贯彻落实。

根据《山东省建设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专项工作方案》和市领导批示要求,市教育局牵头编制了《东营市推进乡村教育振兴专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二、起草过程

市教育局牵头成立起草小组,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听取教育管理干部、校长及教师代表意见,面向20多个市直部门征求意见建议在梳理总结调研情况的基础上,组织局机关相关科室,对照省方案要求,从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工作保障等方面进行研究讨论。同时,坚持边规划、边建设的原则,指导有关县区制定山东省首批乡村教育振兴实验区申报方案积极争创试点,持续推进我市乡村教育改革发展。

三、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包含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工作保障三部分。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充分发挥教育在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落实《山东省建设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专项工作方案》要求,规划了未来五年乡村教育发展具体目标,努力为山东建设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作出东营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是实施乡村全环境立德树人工程。坚持党对乡村学校的全面领导。指导乡村学校制定实施具有乡土文化特色、符合学校实际的全环境立德树人实施方案,在强化校园环境育人功能、优化乡村家庭育人环境、利用乡村自然人文资源形成育人合力等方面进行系统设计。

二是深入推进教育强镇筑基行动。全面增强镇域驻地教育公共服务功能和辐射带动作用。完善农村学校管理机制,提升教育资源管理使用效益。

三是提升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实施乡村学校标准化建设和幼儿园规范化建设系列工程,优化乡村学校布局。

四是选优培强乡村校长。加强乡村优秀校长培育,实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城乡定期交流轮岗机制,加大乡村校长培训力度。

五是提高乡村教师配置水平。深化乡村教师编制、招聘、走教、支教等制度改革,实施乡村教师学历提升计划、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等,整体提升乡村教师素质。

六是强化乡村教师待遇保障。进一步提升乡村教师居住、生活、体检待遇,完善荣誉、职称等激励措施,让乡村留得住优秀教师。

七是推动城乡教育协同发展。实施强校扩优行动,完善城乡学校一体化教研制度,多种方式支持乡村学校提升办学水平。

八是提升县域高中阶段教育水平。巩固县中作为县域基础教育的龙头作用,实施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和强科培优行动,支持县中建设学科基地,推动高中特色多样办学,带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九是打造乡村学校办学特色。发挥乡村学校特色优势,实施乡村学校特色活动、特色课程和社团建设等,开展劳动教育、研学等实践教育,打造乡村学校差异化、特色化发展路径。

十是夯实乡村教育信息化基础。实施乡村数字校园建设攻坚行动,推进乡村学校“互联网+”教学模式改革,提升乡村教育数字化、信息化发展及应用水平。

十一是加强乡村特殊儿童关爱服务。围绕控辍保学、学习生活、身心健康等开展常态化关爱行动。

(三)工作保障。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将乡村教育振兴列为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重要事项,纳入县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评价,作为对县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


政策原文: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推进乡村教育振兴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咨询电话:东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0546-8326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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